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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鸡龙河湿地公园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领域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了细致的排查,排查出了在生态环境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鸡龙河湿地公园狠抓落实整改,为保证整改落实效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鸡龙河湿地公园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成立了鸡龙河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领导小组,由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马峰为组长,两位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保证生态环境问题层层落实,一竿子到底,确保了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改目标
2021年12月31日鸡龙河湿地公园内水面干净,无漂浮垃圾,无腐烂水草,水域内栽植荷花、睡莲等植物,对水质进行有效净化;公园地面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污染。
三、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分工等
(一)存在问题
公园水域存在漂浮垃圾、存在大量藻类及腐烂水草,公园地面存在白色污染。公公园存在垃圾清扫运输不及时、河道富营养化,水草繁多影响水质流动性差,导致水体日益恶化等环境问题。存在偷电鱼及捕杀鸟类等破坏生态化环境行为。
(二)整治对象、整改措施、期限及责任分工
1、整治对象
鸡龙河湿地公园内水体漂浮物、水体藻类、水花生等水草、地面垃圾等、鱼类及鸟类非法捕杀。
2、整改措施
①、加强卫生保洁宣传力度,引导游客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减少垃圾的产生。
②、加强保洁队伍建设,配齐水面保洁队伍,对漂浮垃圾及水草进行清理,配备一条水草割除船,对水草进行有力清理。加强保洁队伍责任心建设,对园区路面、广场等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③、加强对保洁的投入,加强组织领导,在经费上予以倾斜,及时更新保洁设备、设施,保证环境卫生得到有力提高。
④加强日常巡查。与渔政、林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捕鱼、偷鱼、电鱼、猎杀鸟类等违法行为。
3、整改期限
2021年5月份完成整改。
4、责任归属
责任单位: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夏计龙
责任科室:安保股,责任人:徐淑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股室应充分认识鸡龙河湿地公园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影响,高度重视鸡龙河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工作责任,抗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做好工作任务。
(三)各股室加强协调沟通,积极联动,落实整改措施。保持信息传输保持顺畅,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和沟通,必要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切实有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四)形成长效机制。将鸡龙河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五)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积极回应民众诉求,媒体关切,坚决落实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批示,发挥公园大屏幕、宣传栏等渠道,引导形成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气氛。
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