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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销售民用取暖炉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各基层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防范冬季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莒南安办发〔2020〕7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减少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开展销售民用取暖炉的各类经营主体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民用取暖炉的经营主体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销售具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内容的合格产品。

(二)强化教育引导。要求经营者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不得销售“三无”商品。在销售炉具时,向消费者讲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因使用方法不当发生煤气中毒,告知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有关常识,并随炉发放“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明白纸”。

(三)加强督导,确保落实。为确保全系统专项检查的成效,专项检查活动开展过程中,县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联系科室:消保科 15725998371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莒南县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明白纸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莒南县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明白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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