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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防范冬季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莒南安办发〔2020〕7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减少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开展销售民用取暖炉的各类经营主体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民用取暖炉的经营主体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销售具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内容的合格产品。
(二)强化教育引导。要求经营者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不得销售“三无”商品。在销售炉具时,向消费者讲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因使用方法不当发生煤气中毒,告知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有关常识,并随炉发放“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明白纸”。
(三)加强督导,确保落实。为确保全系统专项检查的成效,专项检查活动开展过程中,县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联系科室:消保科 15725998371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莒南县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明白纸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