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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建发〔2024〕14号


各建安企业、监理公司:

我县已经进入冬季施工期,气温逐步下降,寒潮、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不断增多,对施工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结合我县冬季施工的特点,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建安企业、监理公司等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由上至下压实责任,切实将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针对季节特点,强化风险防控

各建安企业、监理公司应当针对冬期施工特点,将“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坍塌、防中毒”作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的重点,切实加强对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及临时设施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彻底查清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一)深入开展冬季安全教育培训。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冬季施工和各项操作规程的学习,多形式、多层次的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扎实认真地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消除能力,做到培训教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冬季施工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空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防火安全管理,彩钢板房必须达到安全防火 要求,重点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尤其是职工宿舍、外墙保温、防水施工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自救知识。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

(三)加强冬季取暖管理,做好防中毒工作。施工企业要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宿舍门窗下班要完好,正确使用取暖设施,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和引发火灾事故。要加强亚硝酸钠(工业用盐)防冻剂的储存、发放、使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四)严格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建筑物、屋面、楼梯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及时安排人员清除施工现场的积雪、积水。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备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护用品,并按要求正确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立即停工,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五)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重点做好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测和维修管理,确保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做好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抗大风、防倾覆、防坠落能力,保证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性能。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必须由专业资质队伍依照编制的折装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应实施旁站监理,严禁无拆装许可证的队伍从事拆装作业。

(六)加强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深基坑工程各按照程序编制、审批、论证好冬季施工专项方案,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及降排水的检查,并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严禁超量堆放物料。

三、认真组织开展冬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安企业要立即组织一次冬季施工安全检查,严格检查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措施,督促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确保出现突发情况科学有效应对,及时上报处置。要将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我局将适时组织全县冬季施工安全检查,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对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重复出现及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严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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