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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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关于表彰第一批莒南县“绿色家庭”的决定》的通知

来源:县环保局 打印

莒南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各镇街、县直各单位:

为提高全社会绿色环保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绿色创建行动推动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鲁环发〔2018〕54号)、《关于开展第一批市级“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临环发〔2018〕131号)要求,县环保局、县妇联联合开展了第一批莒南县“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节能环保主题实践活动,树立生态文明新理念,践行健康文明新生活,收到良好成效。全县广大家庭积极响应,主动参与,涌现出一大批具有绿色价值观念、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优秀家庭,为助力美丽莒南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县环保局、县妇联决定对孙志刚等31户莒南县“绿色家庭”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绿色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带动更多的家庭参与到创建绿色家庭的活动中来。全县广大家庭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从家庭做起,珍惜资源,积极参与各项环境保护实践活动,为建设幸福美丽新莒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一批莒南县“绿色家庭”名单

莒南县环境保护局 莒南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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