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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全县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023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的通知》(临市监标函〔2023〕20号)要求,现就莒南县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在我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请项目不符合《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超过规定期限的;

(三)申请单位近三年内因标准或质量等问题被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弄虚作假的。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

1.主导、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

2.新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工作或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

3.新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单位;

4.获批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或国家级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的单位;

5.获批创建省级标准创新平台的单位;

6.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

7.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单位;

8.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单位;

9.新注册国际、国家标准化专家人才的单位。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已获得本市其他财政资助、激励或补贴的,不再重复激励

2.申报项目必须是上一年度正式批准发布的标准或取得正式依据的项目。其中,主导或主持标准制定、修订的单位是指在标准文本中载明的第一标准起草单位参与标准制定、修订的单位是指在标准文本中载明的第二和第三标准起草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证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盖章复印件;

(二)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三)申报标准制修订激励项目的,要提交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正式标准文本、申报单位起草位次的官方证明等,申报团体标准激励项目的,应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可查;申报其他激励项目的,要提交项目确认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五)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如实填写整理申请材料,并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编辑,非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县市场监管局初审。经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于3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至莒南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和标准化科(莒南县嵋山路76号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县局汇总所有材料后,编制初审报告、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一并报送至市局。

联系人:季新云联系电话:18866960286

电子邮箱:junanju@163.com


附件:1.《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的通知》(临市监标函〔2023〕20号)

    2.2023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申报表

    3.2023年度标准化创新激励申报项目汇总表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的通知》(临市监标函〔2023〕20号).pdf
附件【附件2:2023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附件3:2023年度标准化创新激励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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