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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莒南县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莒南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莒南县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控制夏秋季臭氧污染,依据《临沂市2022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治理技术规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对全县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促进臭氧前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实现我县臭氧年均浓度下降的目标任务。复核生态环境部臭氧污染防治帮扶我县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全部整改完成。
二、治理范围及分工
(一)重点行业。加油站、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板材、铸造等6个工业行业。
(二)重点区域。莒南县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控制区。
(三)重点企业。列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管控企业中的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及临港分局)
三、重点工作
县直有关责任部门按照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并在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下,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镇街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责任,督促行业、企业完成提升整治任务。
(一)源头控制污染源。县工信局严把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生产项目准入,严禁不符合投资要求的项目落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把项目核准、备案或审批关口,推进溶剂型工业涂料、建筑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VOCs源头替代。
(二)核查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及临港分局复核2020年生态环境部臭氧污染防治帮扶我县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并对照行业技术规范,指导企业开展本年度深度治理,治理改造需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排污许可检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及临港分局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核对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环保设施、污染物产生量、污染物排放量、处理效率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责令企业更正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对各镇街、各重点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进行帮扶督导;各有关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工作组。
(二)提供资金支持。纳入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项目,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治理资金将予以支持,重点支持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项目,鼓励企业积极探索低挥发性有机物替代技术,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调度汇总各镇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镇街、各责任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开展效能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问责约谈,对工作人员渎职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