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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junanjnsd0121/2021-0000141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文号:临文旅非遗〔2021〕1号
  • 标题: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1-08-01
  • 发布日期: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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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临沂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该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三)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的传承人;

(四)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五)在该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六)已经被命名为该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申报范围

(一)入选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二)前五批市级项目中无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本次申报工作重点关注以上三个方面的传承人。此外,部分前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如确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名额

各县区在以上三个重点关注范围内,每一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人;其他需要增补的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2人。

四、申报程序、材料及报送形式

(一)申报程序

各县区组织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从技艺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等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针对性评价。报送推荐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文件

(1)申请报告: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向市局提出本县区申报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报告及清单(见附件1)。

(2)已正式公布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文件。

2、传承人资料

(1)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本人申请及授权书,县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及专家名单等(见附件2)。

(2)辅助资料:包括录音、视频(记录传承人掌握该项目的展演、制作技艺过程,时长不超过5分钟)、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报送形式

1、需要以纸质版报送的材料

“申请文件”各报送2份,分别装入2个独立的档案袋;“传承人资料”,每个传承人报送2份,装入2个独立的档案袋。每个档案袋扉页写明内放文件及有关材料名称。

2、需要以移动硬盘形式报送的材料

(1)“申请文件”的PDF版、电子版;

(2)“传承人资料”报送电子版,本人申请及授权书、县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县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证明材料等需同时报送PDF版;

以县区为单位,将PDF版、电子版拷贝到一个移动硬盘上,移动硬盘内文件要进行分类整理。其中“申请文件”为一个文件夹;“传承人资料”为一个文件夹,以单个传承人为子文件夹(文件夹名字建议设定为“张三(***市级项目)”),子文件夹内设“传承人申报资料”文件夹和“辅助材料”文件夹,其中“传承人申报资料”文件夹包括申报表、照片及申报片,“辅助材料”为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市局公示时,将公示入选者的基本信息。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以上材料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市文化馆。

五、认定程序

(一)为全面考察传承人的综合素质、基本技能和传承能力,进一步推动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初审,推荐进入第六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候选名单。

(二)对进入候选名单的第六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现场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结束后,在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第六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各县区一定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二)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

(三)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此次评审,取消以往材料审核后返回修改的环节。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针对技艺水平进行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认定。

(四)及时报送材料。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附件:1.县(区)申报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清单

2. 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30日

来源: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

附件【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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