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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junanylbzb/2021-0000002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文号:鲁医保发〔2020〕63号
  • 标题: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 发布机构: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0-10-20
  • 发布日期:2020-10-20
  • 相关文件:

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来源:县医保局 打印

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是驻济省(部)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详见附件),其他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下浮10%-30%。

二、医疗机构应将附件所列内容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20年10月19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8日。

附件:驻济省(部)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山东省医保局)

附件【鲁医保发〔2020〕63号-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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