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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junanjnsd0802/2020-0000074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文号:
  • 标题: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2020-02-06
  • 发布日期: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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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农机化网 打印

各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0号)要求,进一步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机装备日益增长的需要,参照兄弟省份做法,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确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全省上年结转资金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引用补贴试点工作。资金使用额度全省统筹使用,总量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各市县要按照省里安排的补贴资金使用额度,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广大购机者购机用机,更好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益。要加强风险管控,严格按照《山东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认真做好机具核验工作,发现存在明显缺陷或存在重大政策风险的,要立即暂停受理,积极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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