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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聘任陈兆才等27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2022年01月07日
    莒南文旅发〔2022〕2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经文旅局党组研究,通过资格审查、量化赋分、民主评议、公示后,决定聘任陈兆才等27名同志的专业技术职务,现将聘任结果公布如下:图书资料馆员:陈兆才、卢立霞、李宝徽群众文化馆员:徐田秀、滕云文物博物馆员:张晓莉、滕敏、汲中敏、任才旅游经济中级:孙萍艺术三级演员:宋岩专业技术九级人员:赵群、李光、庄会粉、尹世江、王子新、高振清、陈梅、庄绪增、莫玉玲、吴峰、庄绪丽、...
    2022年01月07日
  • ●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2021年12月29日
    莒南政办字〔2021〕63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2021年12月29日
  • ●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1年12月29日
    莒南政发〔2021〕26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经县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莒南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1年12月29日
  • ●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1年12月29日
    莒南政发〔2021〕26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经县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莒南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1年12月29日
  • ●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聘任赵志刚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2022年01月17日
    莒南农字〔2022〕5号局属各单位:根据各级职改部门的文件精神和民主评议结果,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赵志刚同志予以聘任,任期自2022年1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18日止。附件:聘任名单莒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聘任名
    2022年01月17日
  • ● 莒南县司法局关于发放实体行政执法证(第三批)的通知
    2022年01月17日
    莒南司发〔2022〕1号各有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执法部门: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要求,现发放实体行政执法证(第三批),请有关单位(附件1)尽快安排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人员持承诺书(附件2)到我局领取。本次发放的证件是全国统一制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该新版证件已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执法人员持无效证件上岗执法系违法行为,请各单位严格管理行政执法证,及时维护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
    2022年01月17日
  • ● 莒南县石莲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莲子镇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年01月15日
    石政发〔2022〕1号为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根据12月5日全国燃气安全工作部署会议、12月6日全省燃气安全部署会议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制定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一、宣传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燃气安全工作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有关情况的...
    2022年01月15日
  • ● 莒南县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县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年01月14日
    莒南应急发〔2022〕2号 各镇街应急办(局),各相关危化品、化工企业: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安办发﹝2021﹞135号)和县化转办《关于印发< 全县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莒南化安转办发﹝2022﹞2号)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全县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1月13日(此件公开...
    2022年01月14日
  • ● 坊前镇人民政府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01月12日
    坊政发〔2022〕1号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燃气安全工作。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当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鲁安发〔2021〕27 ...
    2022年01月12日
  • ●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2年01月11日
    莒南建发〔2022〕1号各建安、燃气、热力企业,局相关科室、单位:住建领域民生工程多,保安全保供应保稳定不容有失,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需求,结合我县住建工作实际,制定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细化和贯彻落实。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提高住建领域保障安全生产、处置突发事件、保障民生需求的能力,...
    2022年01月11日
  • ● 莒南县水利局关于成立县水利局疫情防控摸排小组的通知
    2022年01月06日
    莒南水字〔2022〕2号各水利服务中心,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疫情防控工作,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县水利局疫情防控摸排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陈庆刚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王安国党组成员、水利综合保障中心主任殷玉乐党组成员、水利工程保障中心主任宋波党组成员、副局长韩纪师党组成员、水利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成员:高守建水利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郭静四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朱文进水利资源开发服...
    2022年01月06日
  • ●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莒南县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名单的通知
    2021年12月26日
    莒南卫健发〔2021〕67号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医院:2019年启动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以来,各镇街按照《临沂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临卫基层发〔2019〕3号)有关要求,分级分类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经县局初审、评估,现确定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富源社区卫生室等173个单位为“莒南县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各镇街要将村卫生室...
    2021年12月26日
  • ● 道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口镇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12月20日
    道政发〔2021〕20号​各片区(部门)、各村,镇安委会和各成员单位:为切实加强我镇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自救互救和防灾避险能力,镇安委会办公室会同镇有关部门制定了《道口镇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莒南县道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道口镇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为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根据12月5日全国燃气安全工作部署会议、12月6日全省燃气...
    2021年12月20日
  •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莒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的通知
    2021年12月17日
    莒南环发〔2021〕19号各科室,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莒南县人民法院决定联合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接待对象全县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二、接待人员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分管法制的分管领导,法宣科及有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法律顾问等。...
    2021年12月17日
  • ● 莒南县相沟镇关于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年12月08日
    相政发〔2021〕24号各村、镇直部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明确成员单位和任务分工,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组 长:刘祥军 相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唐述宝 相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毛艳艳 相沟镇政府副镇长杜子敏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王 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成 员:徐卫东 派出所所长王绍东 司法所所长昝 兵民政所所长汲长波城镇管理所所长韩 军财政所所长纪祥武信用社主任石兰廷供销社...
    202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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