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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莒南县水利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4年09月05日
    莒南水字[2024]60号各水利服务中心、局直单位、局机关科室:结合近期人事安排,经局党组会研究,现就局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调整如下:陈庆刚(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水利局全面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王安国(党组成员、副局长、水利综合保障中心主任):负责水土保持、农田水利、乡村振兴、对...
    2024年09月05日
  • 莒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临沂市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09月03日
    莒南政管办发〔2024〕6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交警大队、县大数据中心、县公积金中心:2024年7月19日,临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十二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临沂市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临政管办发〔2024〕5号),在全市范围内对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现结合工作实际,提...
    2024年09月03日
  •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十字路街道埠上小学附属幼儿园的决定
    2024年09月02日
    十街办〔2024〕16号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单位:十字路街道埠上小学附属幼儿园,因生源减少,在园幼儿不足10人。为了推进我街道幼儿园管理,整合我街道学前教育资源,提高保教质量,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结合辖区内幼儿的数量及幼儿园布局情况,经过综合评估,撤办十字路街道埠上小学附属幼儿园。十字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8月31
    2024年09月02日
  •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十字路街道沃土小学的决定
    2024年09月02日
    十街办〔2024〕15号​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单位:十字路街道沃土小学,因生源减少,在校学生仅12人。为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过综合评估,决定撤办十字路街道沃土小学。十字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8月31
    2024年09月02日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财政局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明确我县学前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年09月01日
    ​莒南发改字〔2024〕66号各有关单位、各幼儿园:为规范我县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行为,根据省委省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鲁发〔2022〕1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 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3〕663号)、市委市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2024年09月01日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莒南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临沂市农业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4年08月31日
    ​莒南发改字〔2024〕64号临沂市农业学校:根据你校《关于提高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及教育行政部门意见,鉴于你校南校区搬迁、学生宿舍运维成本上升,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 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市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公布全市公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等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临发...
    2024年08月31日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莒南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莒南县学前教育阶段延时托管服务试行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08月30日
    ​莒南发改字〔2024〕65号各有关幼儿园: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663号)、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落实< 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3〕3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学前教育阶段延时托管服务收费工作有关事项明...
    2024年08月30日
  • 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9日
    商消费函〔2024〕3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税务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着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2024年08月29日
  •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9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按照《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要求,做好家电以旧换新中央与地方政策协同联动,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走深走实,现就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政策衔接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本地区现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与中央加力支持消费品以...
    2024年08月29日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财政局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明确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08月27日
    ​莒南发改字〔2024〕60号各有关学校:为规范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 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 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
    2024年08月27日
  •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十字路街道各片区内幼儿园的通知
    2024年08月21日
    十街办〔2024〕7号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根据《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174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7〕41号)、《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十字路街道所属片区内共计公、民办幼儿园51所:公办幼儿园12所,民办幼儿园39所(已办理民办机构办园许可证的...
    2024年08月21日
  • 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2024年08月20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的管理,规范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信息发布行为,依法查处、打击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广告法》、《枪支管理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2024年08月20日
  •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2024年08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9号《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已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2024年4月6日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和规范生态保护补偿,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行...
    2024年08月20日
  •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08月19日
    莒南医保发〔2024〕8号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现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莒南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8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一件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及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
    2024年08月19日
  •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4年08月16日
    莒南政办发 〔2024〕9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规定,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清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布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公布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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