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已于接到信件的第一时间转交供暖主管部门住建局进行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14日,金都上城30号楼业主通过“县长信箱”反映去年供暖温度很热也很好,今年不热,入冬以来一直这种状态,物业多次上门解决无果,天气好的话客厅中午勉强达到17度,卧室不到13度,晚上温度更低。
二、调查处理情况
11月16日,临沂市裕泰节能有限公司安排员工上门调查处理。当天室外温度-4℃,测量该户室温19℃,金都上城30号住宅楼为7层小高层,该业主住在1单元701室,顶层又是最东侧,热损耗较大,且该户在卫生间安装了热水交换器,影响到了水力平衡和热循环。工作人员同时测量了楼下两户室温,601室室内温度21℃,501室室内温度22.5℃。
三、政策法规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
莒南县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4.7℃,当天气温接近临界点,且近段时间气温持续走低,造成室温偏低。
四、处理结果
再次向业主详细说明情况、解读政策,要求业主拆除热水交换器,希望业主能够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