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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莒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暨文物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召开
2024-04-30   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2024年4月29日下午,莒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暨文物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在莒南县文物保护中心召开,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县文物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指示精神,传达了《临沂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临沂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莒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莒南县文物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莒南县文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等文件。印发了《莒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莒南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就文物普查的相关任务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对于促进我县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深刻认识文物普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文物普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思想上有新提高、认识上有新突破、境界上有新提升,确保文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工作落实要到位。文物普查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和县文物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文物普查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要明确各自责任,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把文物普查工作纳入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文物普查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协调联动要到位。文物普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文物普查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全县文物普查工作进行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及时沟通信息,密切协调配合,加大文物普查支持力度,用心用情用力抓好文物普查工作,奋力开创莒南县文物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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