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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出台背景

原《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23年6月2日印发,在灾害救助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2024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4〕10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接续印发《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4〕74号),为做好预案衔接,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县应急局起草了《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初稿。新预案的实施,标志着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进入“科学应对、高效协同、全民参与”的新阶段,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更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起草过程及依据

本次修订的《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衔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上位文件,同时融入《莒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确保法制化、规范化。结合我县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新时代应急救灾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对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形成初稿,于2025年3月18日组织局内部9个科室进行内部评审,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27日对16个镇街及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进行征求意见,2025年4月22日组织进行专家评审,邀请市局领导、专家及11个重点领域行业部门业务人员参加,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三、出台目的及适用范围

新预案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为指导,新增“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推动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等目标,为构建“预防-救援-救助-重建”全链条体系,突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应急”格局,更好地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本预案明确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及以上自然灾害”县级救助工作,并新增“相邻县区灾害影响我县时参照执行”条款,同时将“县委、县政府决定的突发应急救助事项”纳入适用范围,覆盖更全面。

四、修订内容

预案总共分8个章节,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一是调整优化组织指挥体系。2024年10月,我县根据省、市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情况,撤销了莒南县减灾委员会,组建了莒南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因此,《预案》指挥机构由莒南县减灾委员会调整为莒南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明确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定位于县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着眼于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也涵盖了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的灾害救助等方面内容。按照县有关部门的职责职能,强化了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充分防范、灾中高效应对、灾后有序有力救助的工作要求。

三是优化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四级响应机制,精准应对不同灾情。在原三级响应基础上新增为四级响应,新的一级响应专门针对“死亡和失踪20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等大规模灾害,填补了以往“小灾大应对”与“大灾慢应对”的空白。

新修订的预案对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死亡和失踪人数、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数户数)由原预案的“或”改为“和”将两种性质相近的指标一起统计,启动标准也进一步优化调整,便于识别分级判断;增加了“响应联动”内容,这既是对省市预案的衔接,也是对灾害应对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四是启动程序更规范,措施更具体。明确不同响应级别的决策主体:一级响应需县委、县政府决定;四级响应可由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决定,同时强化“敏感地区/时期可降低启动条件”的灵活性。响应实行“24小时零报告”“先报后核”,确保灾情实时更新;强化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

五、创新亮点与突破

1.全周期管理:从“单一救灾”转向“预防-应急-重建”闭环,强化灾前准备、灾中精准响应、灾后长效保障。

2.精细化分级:四级响应体系更贴合实际灾情,启动条件更量化,响应措施更具操作性。

3.多元协同:突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构建“大应急”格局。

六、专业术语

四级响应: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从低到高分为四级(四级最低,一级最高),对应不同的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例如四级响应针对“死亡和失踪1人以上、3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000间或30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县农业人口2%以上、5%以下,1万人以上或3万人以下”四个条件任何一个达到条件就可以启动响应。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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