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及职务: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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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网站:王局长,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莒南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方便广大网友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请您介绍下促使该规定出台的政策因素有哪些?
王伟:近年来国家在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规,《莒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也已获省政府批复并实施,技术规定须与新政策保持统一。且原《莒南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于2018年2月印发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已经废止。另外,规划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技术管理中空地带的现实问题,原技术规定难以满足当前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社会生活高品质发展的需要,给我县的规划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有效解决规划管理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确保建设项目规划精准实施,亟需重新制定。
县政府网站:您能具体介绍几个重点方面吗?
王伟: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是此次规定的重要部分。
建设用地部分,对城镇住宅用地、工业仓储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等各类用地分门别类提出具体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应采取功能多元、集约紧凑、有机衔接、层级清晰的空间布局,与“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城市发展格局相衔接。为更好的打造以人为本的城市空间,细化了居住区绿地、公园绿地的规模要求。
建设工程部分,科学合理确定了建设项目间距、建筑退让等要求,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退让地界、道路红线均降为5米。在不降低控制标准的前提下,体现“简洁、实用、科学、规范”原则,用两组数据表述清楚建筑间距:民用建筑多低层与多低层、多低层与高层、高层与高层建筑正面间距应分别不小于15、30、30米,侧面间距应分别不小于6、9、13米,同时满足建筑日照要求。
县政府网站:新制定的《莒南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哪些变化?
王伟:(一)新增内容
原技术规定主要为规划部门对建设工程方面的管控要求,本次拟定的《技术规定》立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管理职责,落实对国土空间全要素管控,细化了建设用地章节,新增了市政工程、乡村规划建设、空间规划一张图入库要求等章节。
(二)调整内容
1.名称变更:由《莒南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变更为《莒南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建设用地方面,明确了绿地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控制标准等各项规划要求。新建居住区项目绿地率不应低于3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5%,商业服务业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25%。公共服务设施应采取功能多元、集约紧凑、有机衔接、层级清晰的空间布局,与“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城市发展格局相衔接。
3.建筑退线方面,根据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降低了工业仓储项目、居住项目侧向后退道路红线最小距离要求,由15米降为10米。
4.建设工程方面,为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需求,增加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设施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停车泊位比例不低于15%。另外,增加了建筑物与场地、周边道路之间的竖向控制要求,避免出现建筑物与周边环境高差过大的现象。
5.其他方面,明确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细化了绿地率计算标准,对于建筑的风格、形态、体量、尺度、色彩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县政府网站:请您给大家介绍下新制定的《莒南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哪些特点?
王伟:这次制定的管理技术规定深入贯彻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1、严格依法依规,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充分吸纳新政策和新要求,精准把握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定位,坚持编制标准不低于国、省标准,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作用。遵循精准管控,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要求,确保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
2、注重科学实用,提高可操作性。按照专家领衔、公众参与、部门合作、科学决策的编制原则,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内容科学实用可操作性强,实现了规划管理要素全覆盖。
3、突出生态宜居,提升城乡建设品质。突出莒南生态宜居的地域特色,强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建设内容。通过进一步细化绿地和开敞空间用地的规定,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县级、镇(街道)级、社区(村)级三级配置,对社区服务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等适应时代发展的设施都做出了相关规定,建设宜居社区,提高了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