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建发〔2020〕17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0 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确保全局党员干部风清气正、廉洁自律、过好“两节”,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廉洁过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廉洁意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狠抓思想作风建设,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自警自省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自觉性,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带头遵规守纪,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敢抓敢管,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有关纪律规定,自觉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节日期间的纪律意识,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两节”期间,严格遵守我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的规定》、《纪律作风十不准》,严禁工作日期间迟到、早退,脱岗、离岗,工作不在状态;严禁工作日期间饮酒;严禁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一桌餐”;严禁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中餐饮浪费行为;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购物卡和代金券等;严格执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反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重申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的严肃性,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外出按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建立日常督查监督机制,对日常管理和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者,及时通报,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