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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板泉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文号: 板政发〔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日期: 2025-01-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板政发〔2025〕2号


各社区村委会、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王茂苍 党委书记

陈 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庄绪强 人大主席

马亮亮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薄自向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张义伟 一级主任科员

刘圣良 一级主任科员

徐贞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薛庆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桂聚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吉大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静怡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马树燕政府副镇长

沈希晋政府副镇长

徐璐 政府副镇长

郭奉鑫 人大副主席

刘业姝丽人大副主席

赵洋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陈 浩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卞西斗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贾学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郭洪晓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丽阳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汲传有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赵钰雯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汤怀坤 派出所所长

王永喜 企业办主任

王峰 村镇建设服务站站长

薛建峰应急办主任

王德山 民政所所长

王言波 农机站站长

刘世利 水利站站长

王月昕 农安办主任

严加春 环保所长

王贤迎 人社所所长

王永辉 文化站站长

郭 娜 信访办主任

王明明 林业站站长

尚庆波 服务大厅主任

李钦凯 司法所所长

刘永波 工会主席

孙成龙板泉卫生院院长

徐淑坤 教委主任、板泉镇一中校长

杨云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宋国迪兽医站站长

王西光 供销社主任

徐恒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宋兴虎 交警中队队长

张树锋 供电所所长

王帅军 综治办主任、督查办公室主任

王晓艳 阳光片区书记

王月伟 庞疃片区书记

张定旭 临沭片区书记

纪 永 坊庄片区书记

孙运鑫 殷庄片区书记

殷宗龙潘庄片区书记

朱雪杰 刘庄片区书记

刘景润 武阳片区书记

尚 华 韩岭片区书记

王义坤 涝坡片区书记

板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徐贞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薛建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板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0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1.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庄绪强人大主席

副主任:陈 浩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宋兴虎 交警中队中队长

负责制定道路交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整治重要交通路口、事故多发频发路段、水毁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长陡下坡路段、易积雪积冰路段及桥梁涵洞等方面风险隐患;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等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三超一疲劳”等行为。保持农用机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2.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薄自向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副主任:徐贞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薛建峰 消防安全办公室主任

汤怀坤 派出所所长

负责制定消防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整治工业生产经营单位、“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切实打通“生命通道”。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特别是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3.工贸行业安全委员会

主 任:薄自向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副主任:徐贞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薛建峰应急办主任

汤怀坤 派出所所长

徐恒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负责制定工贸行业各种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整治工业生产经营单位、“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个体工商户、小作坊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整治违规操作不严格落实规章制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等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安全管理状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4.城乡建设(含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自建房燃气等)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庄绪强人大主席

副主任:郭奉鑫 人大副主席

成 员: 王 峰 村镇建设服务站站长

负责制定相关行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整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紧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强化高危作业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反工程规划许可、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抓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加强液化气站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倒罐等违法行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由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联合检查执法,其他场所燃气安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工负责。

5.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薄自向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副主任:徐贞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薛建峰 应急办主任

负责制定危化品行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严防加油站等危化品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环保办重点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

6.学校(校车)、医院、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徐璐 政府副镇长

成 员: 徐淑坤 教委主任、板泉镇一中校长

孙成龙 卫生院院长

徐恒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负责制定学校、医院、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校园、校舍、校车、学校实验室等方面;医院、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电梯、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施器材物品等方面;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滑雪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7.农业(含农业农村、农机、畜牧)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庄绪强人大主席

副主任:张桂聚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王言波 农机站站长

王月昕 农安办主任

宋国迪兽医站站长

王贤迎 人社所所长

王明明 林业站站长

负责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抓好畜禽屠宰行业涉氨制冷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和饲料加工行业涉爆粉尘环节监管,坚决预防各种工业中毒、火灾事故和粉尘燃爆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休闲农业、畜牧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8.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张静怡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成 员:王永辉 文化站站长

负责制定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治理牌楼坠落等方面安全隐患,加强对歌舞、游艺、剧院、互联网营业等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疏散通道、疏散标志不符合规定等隐患治理;加强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和观光车、索道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实施游客流量管控,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9.电力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庄绪强 人大主席

副主任:马树燕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树锋 供电所所长

负责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要加强对电力生产、电网运行、电力建设施工活动和居民用电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确保用电安全。

10.防溺水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徐璐 政府副镇长

成 员:徐淑坤 教委主任、板泉镇一中校长

刘世利 水利站站长

负责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日常巡查、警示标志安装等,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专业委员会未涉及的行业领域,按各自分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如有分工调整,按调整后的分工对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板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板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板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是主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镇安委会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管理、协调全局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属地管理”。政府镇长(任镇安委会主任)是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召集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镇班子成员既是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对分管部门单位(社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镇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未列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按部门职责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镇安委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研究协调重大问题。在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或扩大会议。

四、经镇政府授权,镇安委会负责指挥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五、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在县应急局授权下,下达整改指令,督促限期整改。

七、完成县安委会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板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二、受镇政府、镇安委会委托,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各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业督查。

四、受镇政府委托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承办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3


板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职责


一、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在镇安委会领导下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必须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接受镇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协调。

二、专业安委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制定和落实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每月召开一次专业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专业安委会要定期向镇安委会报告工作,按时完成镇安委会部署的有关工作;及时和县专业委员会沟通衔接,确保本领域无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

五、专业安委会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对分管行业领域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档案。

六、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专业安委会。

七、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或者接到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安全生产案件,应当及时组织查处。

八、专业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对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发生事故后,专业安委会主要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按规定上报、补报和续报事故情况。专业安委会应派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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