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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扶贫协理员补贴的通知
文号: 十街办〔2021〕16号 成文日期: 2021-08-16
发布日期: 2021-08-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十街办〔2021〕16号


各村居(社区)、街道相关部门:

为切实增强扶贫协理员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进一步激发扶贫协理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街道各项扶贫工作高效运转,结合街道实际,现对扶贫协理员补贴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一、以村居(社区)内享受政策贫困户的户数为依据,调整补贴金额,标准为:

0——20户(不含20),每人每月补贴270元;

20——40户(不含40),每人每月补贴310元;

40户及以上,每人每月补贴330元。

二、有兼任两个村扶贫协理员工作的,适当给予增发补贴标准。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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