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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团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团林镇企业安全托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团政发〔2020〕21号 成文日期: 2020-06-03
发布日期: 2020-06-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团政发〔2020〕21号


各企业:

现将《团林镇企业安全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团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团林镇企业安全托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帮助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提高企业安全监管水平和隐患排查质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托管企业范围

(一)一期推广:团林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二期推广:团林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二、托管公司范围

经镇党委、政府全面考察对比,咨询县应急局,企业可从具有相关安全技术资质,在莒南应急管理局备案的安全咨询公司中自行选择一家。

三、工作开展内容

(一)隐患排查。托管公司根据与企业签订的托管服务合同约定,按时到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完成后应在10日内出具一式二份《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企业、镇应急办各执一份。

(二)隐患整改。镇应急办将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向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企业按照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三)隐患复查。托管公司根据《指令书》的时间要求到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复查,对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中的指出的隐患逐一复查,逐一记录是否整改到位,工作完成后应在10日内出具《安全隐患复查报告》一式二份,企业、镇应急办各执一份。

四、有关要求

(一)托管公司。1.托管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开展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工作。2.托管公司要根据托管企业特点,选派专业适合的专业人员到企业排查隐患。3.托管公司对出具的《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安全隐患复查报告》要全面负责。4.托管公司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以及被检查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开展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二)企业方面。1.企业与托管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原则上以安全隐患排查为主。企业也可自行与托管公司约定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档案整理等其他方面服务内容。2.企业要配合托管公司专家检查,积极提供所需的资料。3.企业应对托管公司排查处的隐患高度重视,按照镇应急办整改指令要求限期整改。

(三)委托期限。建议委托协议每年一签,具体服务费用由企业和托管公司协商。协议到期后可根据托管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督导力度。镇应急办加强对企业安全托管工作的调度,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托管的企业,镇应急办将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同时,应急办积极为企业和托管公司达成协议提供协调帮助。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托管公司排查发现的隐患特別是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上报县应急局,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1:


团林镇安全托管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安全托管公司业务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镇党委、政府与安全托管公司、企业三方之间的协作和联系,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向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各公司每年2月底前(春节后) ,将本公司本年度隐患排查计划、托管企业名单报镇应急办留存。

二、各公司托管数据要动态更新,及时上报新增托管企业、新增企业隐患排查计划等数据。

三、各公司要同镇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按应急办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及时上报隐患排查、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

四、各公司进行隐患排查或复查时,应提前告知镇应急办,无特殊情况,镇应急办将安排人员参加。

五、各公司排查或复查企业结束后,应及时出具排查(复查)报告,报告一式两份,5日内报镇应急办。

六、各公司要提高隐患排查质量,对所托管的企业要全面细致排查,不允许托管的企业在各级应急部门的检查中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七、镇应急办每季度组织1次座谈会,各公司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交流经验做法。

八、各公司托管的企业,如发生事故,不论什么原因造成的,公司都要及时靠上,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于事故发生后5日内写出书面分析报告,报镇应急办。

九、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承诺书


为规范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提升托管服务质量,推动团林镇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向好,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每年按规定时间将本公司本年度隐患排查计划、托管企业名单报团林镇应急办。

二、公司托管数据动态更新,及时上报新增托管企业、新增企业隐患排查计划等数据。

三、公司同镇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按应急办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及时上报隐患排查、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

四、公司进行隐患排查或复查时,提前将工作计划上报团林镇应急办。

五、公司排查或复查企业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出具排查(复查)报告。

六、公司不断提高隐患排查质量,对所托管的企业全面细致排查,确保托管的企业在各级应急部门的检查中不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七、公司托管的企业,如发生事故,不论什么原因造成的,公司都及时靠上,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于事故发生后5日内写出书面分析报告,报镇应急办。

八、公司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程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不弄虚作假,不做和托管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若在工作过程中被发现不按要求对企业提供隐患排查服务或弄虚作假的安全服务公司,将被镇应急办拉入黑名单,不允许再对团林镇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服务。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镇应急办、托管公司、企业各执一份)。

公司名称(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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