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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取缔第一批无证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文号: 十街办〔2019〕5号 成文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19-05-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十街办〔2019〕5号


各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174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7〕41号)、《莒南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莒南政办发〔2018〕85号)文件通知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十字路街道所属辖区民办幼儿园87所,经办事处、教委等联合检查验收,决定对存在沿街、民宅、不符合镇街布局规划、存在安全隐患、配置不达标等情况的35所无证幼儿园纳入第一批取缔范围。

自2019年5月1日起,第一批35所无证幼儿园停止办园,并将已收取幼儿费用按标准进行足额退还,同时配合家长对园所幼儿根据要求进行妥善安置,完成时限至5月10日。

5月10日后县联合执法组将进行核查,对仍继续办园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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