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交政字〔2025〕36号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各有关科室:
现将《莒南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2025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2025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县驾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清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升培训服务质量,推进我县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2025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聚焦培养安全、文明、合格驾驶人的目标,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驾培行业乱象滋生和蔓延。通过专项治理,“教育一批、惩治一批、清理一批”,推动全县驾培市场备案管理公开透明、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培训质量稳步提升、学员权益保障有力、管理服务便民高效,初步构建驾培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和良好生态,为驾培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治理内容
(一)非法培训行为
1.“黑驾校”和“黑练车点”。未备案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的;未在备案教练场地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的。
2.异地培训。未在备案地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的。
3.超范围经营。超越备案事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4.学时造假。利用工具或技术进行学时造假、上传虚假学时数据等伪造培训学时信息的。
(二)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
1.备案材料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教练场地使用权(产权)证明或技术条件说明、虚假教学车辆购置证明或数量说明、虚假设施和设备清单、虚假拟聘用人员名册或职称证明等备案材料的。
2.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备案事项(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及数量、培训内容、教练场地等)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备案变更的。
(三)不规范经营行为
1.违规培训。未按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未按规定上传培训信息的;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教学车辆、驾驶模拟器、教练场地等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教学过程中将教学车辆交给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的。
2.未落实教练员管理主体责任。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教练员执教信息的;未按规定聘用教学人员、建立教练员档案、报送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的;未按规定开展教练员岗前培训或者再教育的;未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或者未公布考核结果的;教练员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
3.违规发放结业证书。向未参加培训、未完成培训、未参加结业考核或者结业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未按规定组织学员结业考核或者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4.侵害学员权益。未按规定与学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的;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它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1日—8月10日)
1.排查安排。结合12345、局长信箱等投诉举报信息和山东省运政管理系统备案的驾培机构信息,比对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的信息,结合培训设备配置、计时培训情况,对辖区驾培行业的全面摸排,进行分析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排查重点包括:
(1)辖区内备案经营的驾培机构、教练员、教练车等数量,“黑驾校”、“黑练车点”、异地培训等非法经营行为的数量规模及区域分布情况;
(2)备案材料是否存在虚假情况,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是否进行备案变更;
(3)驾培机构培训计时系统安装使用情况,理论教学、模拟器教学、教练车辆等计时终端是否有外接设备、破解软件;是否存在长时间停车不培训仍违规计时行为;
(4)统计备案教练车辆报废日期,清理到期报废车辆,排查教练车辆违规挂靠外包,排查无法正常使用的僵尸驾驶模拟器;
(5)是否存在训练场地面积、场内训练路线长度不足的教练场地;
(6)学员档案《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等是否齐全;是否建立教练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
2.信息公开。在官方网站、公众号分别公布辖区内备案经营的驾培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培训车型、教练场地等信息,并通过新闻、广播、报纸及网络媒体发布、更新合规驾培机构有关信息,同步抄送同级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供社会查询和监督。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1日—31日)
各单位要滚动排查、动态清零,对账销号、逐一解决,形成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
1.实施约谈。对于违规行为突出、群众投诉举报频繁的驾培机构,组织集中约谈,督促驾培机构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集中清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非法经营的异地培训、“黑驾校”、“黑练车点”,要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清理行动,严厉打击惩治。
3.曝光典型案例。通过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黑驾校”、“黑练车点”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增强治理效果。
(三)抽查核实阶段(9月1日—15日)
县局将开展现场抽查,重点检查方案落实情况、执法查处情况、市场规范情况和培训质量情况,并通过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临沂驾培公共服务平台、驾培机构培训计时平台对治理情况开展核验抽查,重点查看驾培机构是否上传基础信息、学员培训学时信息等情况,运用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四)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和对接服务,重点培树一批驾培标杆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总结报送专项治理的典型做法。县局将根据治理情况,总结全县工作成效,通过建章立制固化成果,加大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全县驾培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局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各单位要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组织骨干力量,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部署和推动,保障各项治理任务顺利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统筹交通执法、运输中心等单位的资源力量,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要以专项治理为契机,主动争取行政审批、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违规执法行为。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各类媒体,加大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