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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文号: 湿地管理服务中心发〔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3-14
发布日期: 2022-03-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临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莒南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防控工作要求,综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新认识和防控经验,为有效预防、及时防控鸡龙河湿地公园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维护景区和社会稳定,结合景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一)领导小组

成立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马峰同志担任组长,班子成员葛永明、夏计龙同志为副组长,徐军、徐淑宁、刘行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夏计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协调处理景区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根据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防控新冠肺炎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疫情防控办公室、疫情消杀组、宣传教育组和后勤保障组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要求尽职尽责,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一)应对准备阶段

1、办公室印发防控通知,制定应急预案。综合协调组负责拟定并发放景区防控通知,制定景区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其他各组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报告制度。利用各种平台、大屏幕、广告牌等广泛宣传科普疫情相关知识,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增强公众疫情防控的自觉性和意识。

(二)应急响应阶段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做好以下工作。

1、将疫情发生情况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班子汇报,并将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十字路街道,做好信息上报和记录,配合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做好记录,单位内部密切接触者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等,保证安全情况下方可返岗。

3、认真落实好单位疫情防控卫生管理,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落实消杀措施。门区售票窗口、体温检测仪、闸机、护栏等游客可能接触的公共设施,使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或喷洒,30 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日消毒3-4次,可视游客量增加,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4、设置宣传告示牌。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游客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测体温、戴口罩,园内活动不扎堆、不聚集、不集中锻炼健身、不随地吐痰等内容。

5、实施入园必检。游客入园时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接受体温测试。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和发热游客拒绝入园。

6、控制游客流量。在园瞬时总人数不超过景区瞬时最大承载量的30%。

7、保持安全间距。购票窗口、安检入园等处设置游客排队1米线,拉开游客间距,适当增加景区入口通道,快速疏导游客入园。在景区内部易造成人员聚集点位采取疏导措施限制人员驻留时间和聚集数量。

8、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9、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10、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2、提前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围绕防控工作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3、加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要积极参与,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地进行。

4、坚持值班值守。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外出,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到岗值班,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旦发现疫情能够迅速处置。

5、加强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加强对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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