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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全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十街办〔2021〕1号 成文日期: 2021-01-14
发布日期: 2021-01-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村居(社区),街道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近期应急管理部、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栖霞市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按照“企业主体、街道主抓、部门主责”的原则,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自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排查范围

在全街道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四、行动步骤

集中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20日)。街道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街道集中行动情况调度、督导、总结、报告工作。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要迅速组织召开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会议,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集中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1月15日—2021年3月20日)。企业自查,全街道所有企业单位,利用1周时间开展隐患大排查,托清隐患底数,建立台账,同步自查自纠。各企业单位自查结束后,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经安全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后报街道应急办备案。属地综合检查,各村居(社区)要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商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查明隐患,摸清安全生产现状。集中排查结束后,各村居(社区)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形成“一村一册”,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月20日前报街道应急办备案,同步落实隐患整改清零。行业部门专项检查,要对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从“人、机、物、环、管”进行全要素、全链条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对于检查发现的手续证照不全的、非法生产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要按照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形成行业部门“一行业一台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月20日前报街道应急办备案。专家现场检查,各企业、街道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都要聘请专家,借助第三方力量提升隐患排查的精准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动态管理。

各村居(社区)、各行业部门、各企业要对照前期集中排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建立整改台账,边查边改,限期责令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0日—2021年3月31日)。各村居(社区)、街道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一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一村一册”、“一行业一台账”于3月20日前报街道应急办。街道办事处将成立明察暗访督导组对各村居(社区)和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查。街道应急办要将明察暗访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街道主要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政班子联席扩大会成员要以身作则,结合工作实际,每月至少亲自带队到包保片区、包保企业开展3次督导,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督导过程中要深入企业一线,敢于动真碰硬,力求实效,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各村居(社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每月至少3次到包保企业,指导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各行业领域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职责,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确保不漏一企。

(二)严格责任追究。一是行业和属地责任。各村居(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对问题突出、集中行动推进缓慢、被省市县抽查暗访发现问题并曝光或者发生事故的,由街道办事处进行警示、约谈、曝光,并严肃问责。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所有企业要全面细致的排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整改的,将依法顶格处罚、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三是专家负责制。聘请的安全专家要认真负责的开展隐患排查。对于隐患排查不到位的第三方机构(被省市县抽查暗访发现问题并曝光的),要取消服务,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逐出街道市场。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刚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每家企业都明确涉及的监管部门,要逐一入企检查排查,可以重复重叠,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严格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责任办法》要求,从严从重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设立有奖举报。要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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