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镇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21年朱芦镇迎接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迎查工作。
朱芦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朱芦镇迎接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复审工作方案
2021年3月下旬,省复审组将对莒南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进行复审,为进一步做好复审工作,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细则(2019)》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县部署安排,自觉适应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要求,以建设“食安山东”为目标,以区域食品安全为突破口,通过创建复审活动,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备查企业现场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使全镇所有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水平达到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复审验收标准。
三、工作任务分工
(一)镇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党政同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地方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镇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落实食品摊点备案责任,建立备案信息通报制度等工作。
(二)市场监管所:负责监管所建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餐饮、食品流通单位(含小食品店)、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备查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三)农技站:负责乡镇食用农产品种植单位、水产养殖单位、农兽药销售点备查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食品摊贩疏导点、餐厨废弃物备查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五)镇教委:负责小学食堂、校外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配餐制,建立校园内食品安全宣传阵地。
(六)民政所:负责养老机构食堂整治提升工作。
(七)动检所:负责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畜禽养殖单位、生猪屠宰场备查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八)村镇建设服务站:负责建筑工地食堂整治提升工作。
(九)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先进县经费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培训阶段(2021年3月1日前)。各单位按照省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细则要求和标准,全面负责监管企业整治提升工作进行集中培训。
(二)规范提升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各相关单位按照评价细则要求,认真研究,仔细分析,各自监督管业态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并整改到位。同时,各监管部门对达不到验收细标准的企业,要全面指导各所监管企业进行规范提升,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三)督导验收阶段(202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各单位要成立督导组,根据各自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针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复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全员参与,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前期工作安排部署,再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目标,定点、定人定责;要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任务,明晰工作思路,提速增效,强力推进;要对照《验收细则》进行自查,梳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力争不扣分、少扣分。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组织专题学习,对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标准,认真研究验收细则,认领各自任务,要严格按照《验收细则》规定的标准要求,逐项细化验收标准。成功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复审验收,县政府将对创建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评先树优。影响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复审验收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总结经验。要广泛宣传创建复审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提高社会知晓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年度检查、参与创建年度检查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总结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