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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供销安督字〔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3-13
发布日期: 2020-03-1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基层社、公司:

眼下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也是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起步期。当前各企业逐步开始复工复产,为确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不停歇,扎实做好全系统春季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落实《春节上班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定实措施,细化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贯彻“横到边、竖到底”的要求,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用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品,单位进出人员要检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电梯、自动扶梯、购物车、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天至少消毒3次。要做好职工防护培训,严禁人群聚集活动,确保复工复产后不发生疫情传播事件。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自身风险特点以及关键部位和重点场所,对本单位的所有场所,无论是自营的还是外包经营的,无论是短期租赁的还是长期租赁的,都必须进行拉网式大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危旧房屋、商场超市和“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检,关键时期严禁特殊作业和升级改造。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及时做好零售点未售出烟花爆竹的回收工作,所有基层社不允许出现二级批发点。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应急疏散演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放大集中行动效果,确保隐患排查和整改率达到100%,整改完成后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企业新招员工要在完成安全培训后才能上岗,生产设备在开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安全后才能开工。县联社将在近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采取专家参与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化学危险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单位进行检查。

三、严格责任落实和追究

各单位要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设备保障、资金投入、安全管理等责任切实履行到位,其他分管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县联社班子成员也要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及时督导检查。对发生安全事故、疫情防控不力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对县联社班子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事故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不作为、涉嫌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将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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