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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发〔2024〕9号 成文日期: 2024-08-16
发布日期: 2024-08-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发 〔2024〕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规定,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清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布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公布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其他现行的县政府规范文件12件。

对废止、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其他现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4


其他现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莒南政办发 〔2024〕9号--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莒南政办发 〔2024〕9号--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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