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建发〔2024〕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莒南县青年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莒南县财政局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莒南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青年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和提高城镇青年居住条件,更好地调动青年留乡、返乡创业的积极性,根据《临沂市青年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中国式现代化总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在重点镇规划建设青年社区,改善人居环境,努力让青年人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2024-2026年,分批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国有土地上推进青年社区建设。县城区和重点镇(大店镇和坪上镇)分别建设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青年社区,其中重点镇可分两期实施,首期建设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2024年,城区和重点镇青年社区开工建设,2025年底投入使用;形成梯次推进、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工作机制
(一)保障对象范围。青年社区重点保障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已婚青年;重点镇面向本乡镇工作、生活的青年,县城区面向本县工作、生活的青年;每个家庭原则上只能购买1套青年社区住房;重点镇执行本镇的青年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设方式。采取盘活利用存量商品住房方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青年社区。城区利用永和花园社区和兰花墩社区作为青年社区,坪上镇利用绣针河社区作为坪上镇青年社区,大店镇利用翰林苑社区为大店镇青年社区。
(三)建设和管理标准。青年社区参照《临沂市标准住宅小区技术管理规定》建设,水电气暖、绿化、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实现气上楼、暖入户、水治污、饮水达标、物业管理市场化、绿化亮化网络化,切实提升青年社区品质、改善居住环境。
四、激励扶持政策
1.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确需新增用地的,原则上安排使用增减挂钩等挖潜指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对2022年5月14日(含)后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临沂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3.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青年社区建设项目信贷支持力度,在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和担保条件上给予优惠。(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莒南县成立青年社区建设工作专班,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负责对青年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和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2.明确责任分工。住建部门负责城区的青年社区建设,坪上镇和大店镇负责本镇的青年社区建设。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人社、金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支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和配套标准,对项目进行研究认定,并将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对项目手续办理提供帮办服务,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4.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宣传青年返乡就业创业、青年社区建设等相关扶持政策,激发青年留乡、返乡发展的热情,支持青年社区建设,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附件:莒南县青年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莒南县青年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刘振超 莒南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闫仲儒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张立平 莒南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仕平 莒南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
张朋飞 莒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 臻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滕 飞 莒南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伟友 莒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朝光 莒南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黄东军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魏 磊 莒南县大店镇人大主席
王 波 莒南县坪上镇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闫仲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本领导小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