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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莒南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号: 临农科教字〔2023〕 5号 成文日期: 2023-08-24
发布日期: 2023-08-2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农科教字〔2023〕5号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莒南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莒南农字〔2023〕 71号)收悉。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2〕40号)精神和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参考指引》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莒南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方案经修改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

达到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局制定的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现予批复,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与投资概算,落实建设任务,实行项目责任制,明确目标、责任、期限和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物资、工程及服务的采购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主体或单位参与。

二、确保建设质量。要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行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增强项目管理透明度,确保今年年底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坚决杜绝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全程做好资料、图像、文件等整理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资料齐全。

四、严格变更程序。项目的建设内容与概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能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规定履行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

附件:莒南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内容与投资概算表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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