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水字〔2023〕46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部署,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全市市级以上重要饮用水名录的通知》(临水资〔2023〕1号)精神,现将全县8处县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予以公布。
莒南县水利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号: | 莒南水字〔2023〕46号 | 成文日期: | 2023-09-04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莒南水字〔2023〕46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部署,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全市市级以上重要饮用水名录的通知》(临水资〔2023〕1号)精神,现将全县8处县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予以公布。
莒南县水利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全县县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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