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市监函字〔2020〕78号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市局202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今年6月至12月是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阶段,从目前收到的自查报告来看,还有一些单位仍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也未开展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将对使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使用单位整改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二、自查及建档内容
自查内容详见附件1、2自查表。
建档内容详见附件3。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及建档(10月26日至11月30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明确人员职责和分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填写《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表》(附件1、2),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1月30日前报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同时报送建档材料(附件3)。
(二)监督检查(12月1日至12月31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人员对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维修、超期未检、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未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未履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规定的企业,要依法给予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开展自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制,促进企业逐步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通过强化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坚决遏制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表》,精心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认真汇总,报告按时报送。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填写《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表》,并及时、如实地向当地市场监管所报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
附件:1、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3、基础档案目录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