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莒南县筵宾镇青年人才孵化中心拟申请社会组织简易注销登记,现就其提交的《社会组织简易注销申请人承诺书》相关内容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1. 申请人/申请单位名称:莒南县筵宾镇青年人才孵化中心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71327MJE86820X2
3. 登记成立日期:2020-07-06
4. 业务主管单位:莒南县筵宾镇人民政府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郭爱农
6. 联系电话:0539-7787010
7. 联系地址: 筵宾镇金沟官庄村389号
申请人郑重承诺,本次申请社会组织简易注销登记,符合简易注销适用条件,不存在临沂市社会组织简易注销程序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并作出以下承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本组织已明确注销意愿,因无法形成注销决议,申请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相关说明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本组织无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无未清偿的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
3. 本组织无正在被立案调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程序,无涉及仲裁、诉讼、破产清算等情形,无国有资产处置未获批准的情况。
4. 本组织已履行内部告知义务,就注销事宜依法履行了相关公示或告知程序,相关决策符合本组织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 本组织无恶意逃废债、隐匿资产、抽逃资金等行为,无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切实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6. 若本组织存在未如实披露的债权债务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申请人及相关责任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的信用惩戒,若已办理注销登记,自愿配合相关部门撤销注销登记、恢复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7. 本组织承诺,注销后不再以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相关印章、登记证书按规定处置。
8. 本承诺书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系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相关部门核查。
1.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0日(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7日)。
2.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申请人承诺内容有异议,可向本业务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推进简易注销相关程序。
3. 异议受理单位:筵宾镇人民政府
4. 异议受理地址:筵宾镇人民政府
5. 联系电话:0539-7787010
6.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2:00-5:30
1. 本公示由筵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 申请人承诺书原件已提交本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可凭有效证件到本部门查询。
筵宾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