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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落实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发挥家政服务业吸纳和带动就业作用,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25〕7号)文件规定,现就落实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机构范围

莒南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家政服务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家政服务机构”)。

二、人员范围

从事家政服务业,年龄在16至60周岁,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缴纳保费标准不足100元的,据实全额补贴。

保费补贴每人每年仅享受一次,保费由从业人员本人支付的不予补贴。

对于从业人员在投保期内变更机构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告知新的家政服务机构,原保险依然有效。

四、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持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收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被保险人员名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2.首次申报补贴的家政服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临沂市家政服务机构意外伤害保险申请表》。

五、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8日。

六、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二楼东大厅D18、D19号窗口

咨询电话:17662877833

附件:

1.临沂市家政服务机构意外伤害保险申请表

2.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附件1.临沂市家政服务机构意外伤害保险申请.doc
附件【附件2.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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