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城镇居民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因产权单位已灭失,根据相关政策,由锦绣华庭胡立红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现对申请的房屋产权信息进行公示,如对该部分房屋的产权归属存在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及异议证明材料报送县城镇居民房屋产权确权颁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03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予以登记。
莒南县城镇居民房屋产权确权颁证
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5年7月30日
锦绣华庭不动产登记信息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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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编号 |
买受人姓名 |
座落 |
合同面积(㎡) |
实测面积(㎡) |
合同价款(元) |
1 |
无 |
胡立红 |
县城西一路锦绣华庭2号楼5-6层3单元501室 |
无 |
148.14 |
已结清全部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