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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临沂长源建设有限公司的权籍调查结果的公告

2019年05月,临沂长源建设有限公司依据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鲁1327执恢51号,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该宗土地位于县城淮海路中段南侧,该宗地面积为9789.4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2019年05月我中心派人进行了权籍调查,现将权籍调查结果予以公告(详见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根据《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若有相邻利害关系人对该宗地的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复查申请,异议不成立的,复查所需费用由复查申请人承担。逾期不申请,则以该权籍调查结果为准,我中心将根据权籍调查结果为该宗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6月11日

附件【临沂长源建设有限公司权籍调查表--电子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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