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山东安嘉地产有限公司依据莒南县【2019】国土准字第15号,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该宗土地位于县城民主路以北,西二路以西;该宗地面积为12884.1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2019年02月我中心派人进行了权籍调查,现将权籍调查结果予以公告(详见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根据《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若有相邻利害关系人对该宗地的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复查申请,异议不成立的,复查所需费用由复查申请人承担。逾期不申请,则以该权籍调查结果为准,我中心将根据权籍调查结果为该宗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