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了1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根据《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标准化监管暂行办法》(鲁水规字〔2019〕5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见附件)。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了1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根据《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标准化监管暂行办法》(鲁水规字〔2019〕5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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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莒南县水利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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