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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县司法局】莒南县召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重要指示精神,8月12日,莒南县司法局召开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进行安排具体部署。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为菊出席并讲话。各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主任,司法局班子成员和各相关业务科室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非诉纠纷化解指导意见》,祺君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律所代表做了典型发言,相关业务科室对“非诉在线”系统和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具体讲解汇报。

会议指出,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非诉化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表现,是提升队伍社会美誉度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有效途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要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把“非诉”挺在前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尽快完成从“诉讼代理人”向“专业调解员”的角色转换,克服重业务轻宣传引导、重诉讼轻非诉讼化解、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倾向,实现从“赢得诉讼”向“解决纠纷”的转变。要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应当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的最快捷、最实惠、最经济的渠道。要提升服务效能,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严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善于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引导当事人首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遵循法律途径、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要主动作为、创新发展,积极参与到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中,在非诉讼纠纷化解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促进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提升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真正探索出一条“既有利于单位发展又有利于减少诉讼”的新路子。

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我县行政复议中心功能齐全、配套完备、人员素质高,案件质量全市最好,法律适用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没有一起因复议引发的上访案件。目前,共收到43件复议申请,已审结30件,其中维持11件,撤销3件,经调解终止结案的15件,驳回1件,综合纠错率为60%,调解率为50%,群众满意率100%。(王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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