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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元宵节烟花禁放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烟花禁放工作有关要求,在元宵节期间,确保鸡龙河湿地公园禁放区域范围内无违规烟花燃放行为,保障游客及公园设施安全,维护良好的游园秩序和环境,避免因烟花燃放引发火灾、环境污染等问题,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就做好元宵节烟花禁放工作措施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从春节前开始,每天在公园开放时间段内,利用园内广播循环播放烟花禁放通知,通过广场LED大屏,发布元宵节烟花禁放公告,介绍禁放政策和意义,告知游客公园为烟花禁放区域,以及违规燃放的危害和相应处罚。同时,在公园各出入口、主要景点、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位置,张贴醒目的烟花禁放标识,确保游客入园即可看到,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

2、加强巡查管控,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各股室、班组密切配合,加大对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元宵节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延长巡查时间,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元宵节当天,中心全体男性干部职工、园区保安全部到岗,划分巡逻区域,由两名副主任分别带队分区域巡察,确保公园全覆盖巡逻。同时,在园区广场、大桥、河边等重点部位增加部分保洁人员定点蹲守。加强公园各出入口值守,对携带烟花爆竹的游客进行劝阻,禁止其携带入园。

3、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快速响应。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成立由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应急小组,负责应对可能出现的违规燃放烟花事件及突发安全事故。同时,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和装备,一旦发生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烟花禁放工作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导致违规燃放问题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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