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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加强湿地园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湿地园区的生态环境,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多措施加强湿地园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1. 明确管理目标:保护湿地园区的生态环境、保障游客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确保湿地园区的生态系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禁放区域: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时间:全年禁止在上述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2.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园区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宣传条幅等多种渠道媒介,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安全知识和燃放危害。同时,在园区周边社区、学校、商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开展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平安园区”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知晓度。

3. 加强巡查监管

成立由保安、相关股室人员组成的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利用园区内的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园区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监管效率。

4. 应急处置准备:

制定完善的烟花爆竹燃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各股室职责,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在湿地园区内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设备等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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