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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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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9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一、双向转诊服务内容: (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服务内容:帮助下列类型患者指导向上转诊科室,转诊方式,可辅助联系120护送危险性较高的患者。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不稳定,需要高级支持的患者。 ②诊断不明确,或者诊断明确但是条件有限需要转上级医院继治疗患者。 ③自愿要求转往上级医院的患者。 (二)、接收上级医院向我院转诊及接收下级医院向本院转诊的服务内容:帮助下列类型患者完成入院诊疗,按照上级医院的诊疗指导意见继续治疗。接受卫生室转诊来的患者明确诊断,完成治疗。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需要住院治疗患者。 (三)、向下级医院转诊的服务内容:帮助下列类型患者明确诊断,完成治疗指导意见。帮助患者指引转诊到卫生室。 ①经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可在门诊继续治疗的患者。 ②诊断明确,无需住院,可在门诊继续治疗的轻症治疗患者。 ③自愿要求转往卫生室的患者。 二、与本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医疗机构: (一)、向上转诊机构:莒南县人民医院。 (二)、向下转诊机构:辖区卫生室。 三、双向转诊流程: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转诊流程。 (二)转诊流程。 1、向上转诊:患者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首诊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分级诊疗,转往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2、向下转诊:患者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需住院治疗,可在门诊输液观察治疗的轻症疾病,首诊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分级诊疗,转往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所属卫生室)。 (三)实行双向转诊制度。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四、联系方式: (一)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联系方式:15725391399 (二)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莒南县人民医院。联系方式:0539-7289123 (三)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所属(就近)卫生室。联系方式:18315630928 五、双向转诊流程图: 双向转诊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