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unanxianjnsd7011/2022-0000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人民医院 | 组配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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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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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4-28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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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院: 1.请您向医护人员如实地详尽提供您的身份证及与健康有关的一切信息,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它有关详情。 2.请您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在查房、治疗期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 3.进入院区请您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 4.所有病区均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当您需要帮助时,请告知您的责任护士或按床头呼叫器开关,我们随时为您服务。 5.陪护人员须24小时陪护,严格按照"一患一陪"管理,未经允许,请不要擅自离开。监护室有护理人员专人看护,无需陪人,请预留电话,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6.为创造一个安静的治疗环境,请不要在病房内吸烟、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休息。 7.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请不要随意进入无关的病室或躺他人床铺,禁止与其他患者、陪人聚集。 8.为保证病人和其他病友休息,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每次每床探视不超过2人。普通病房探视时间:上午10:00-11:00,下午16:00-17:00。 9.为方便病人饮水,科室配有开水炉,请注意节约水电。 10.为保证病人按时用药、规范治疗,请您及时交款。 11.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得同时发生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长期护理等其他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即参保人在临沂本地以及异地就医住院期间都不能发生门诊等相关费用。住院期间一旦发生上述费用,住院费用将无法报销。 12.办理出院手续时,以微信、支付宝充值预交金者,可在病区护士站进行费用结算;以现金、银行卡充值预交金或外省医保就医者,需携带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患者身份确认单、住院押金条、出院记录等相关材料到出入院结算中心办理出院手续。 二、卫生: 1.为保持病室空气清新,要注意通风。 2.讲究个人卫生,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勿留长指甲。 3.请不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要向窗外倒水、扔东西;剩余饭菜请倒入垃圾桶内,不要倒入水池、厕所内;请文明如厕。 4.我院为无烟医院,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不要随地吐痰和吸烟。 5.保持床单位清洁整齐,床头桌上水杯、抽纸摆放整齐,其他物品一律入柜。 三、安全: 1.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防盗,贵重物品及现金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2.请您注意防摔伤、烫伤、坠床、陪护椅挤压伤(尤其儿童)等意外情况的发生。病室及走廊的地面刚擦过后不宜单独行走,以免滑倒;严禁站在窗台上或头伸向窗外,严禁儿童站在病床及陪护椅上蹦跳、玩耍。 3.为保障人身安全,严禁在设备带处悬挂任何物品,氧气筒、吸氧端口、吸氧装置处严禁明火,严禁自行调节氧流量,严禁调节负压吸引压力,如有疑问及时与医护人员联系。 4.节约用水、用电,注意消防安全,禁止使用私人电器(如电炉、电锅、充电宝、充电器等),禁止使用明火(如酒精炉、蚊香、火机等)危险品。 5.请您爱护病房内公共设施,不得随意乱动电源、呼叫器、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等,以免发生意外。如确是您的责任造成的损坏时需照价赔偿。 6.请您遵守医院的规定,在未经医生、护士许可时,不得进入医护办公室翻阅病历及其它有关治疗记录;更不得自行调换床位,以免发生差错。 7.请您在住院期间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如有特殊情况,病人需外出时,请在值班医师允许的情况下并在《劝阻住院患者外出风险告知书》上签字后,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但请假或私自离开病房期间,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者责任自负。 8.家属未在的情况下,如住院病人病情突然变化或出现意外等紧急情况,医务人员可不征求家属意见,采取急救措施,如达不到预期效果,请患者及家属给予理解。 9.年老体弱者、儿童、酗酒者、精神病病人不得入内陪伴探视,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如发生火灾,请不要惊慌,请不要使用电梯。请按照医护人员指挥,照顾好自己的病人,有序安全撤离。 四、诊疗: 1.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和实验性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为保证您能够了解相应的有创(特殊)检查治疗的目的和检查/治疗本身存在的风险,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详细告知,如仍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这些文书一经双方签署,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或治疗康复等,并遵医嘱及时复诊。 3.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4.如果您需要复印住院病历,请于出院15天后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在一站式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1.您有义务协助我们搞好医德医风建设,请不要宴请或赠送红包、财物给医护人员,如有索要钱物者,请您举报,举报电话:7289568。 2.如果您对我们医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请您及时和我们反馈,谢谢您的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