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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莒南县第一中学 | 组配分类: |
莒南一中体育课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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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23 作者:莒南县第一中学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为保证师生正常的体育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普及学生体育活动,使教学和群体工作既热烈蓬勃地发展,又有条不素、安全有序地运行,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体育教师及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责任心,严格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二、教师上体育课,既要完成体育教学任务,又要保证学生安全。如上到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教材如跳马、单双杠、铅球、跳高等时,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体育活动的要领,还要在教学场地对学生进行保护与帮助,并安排学生干部协助。如因教师组织课堂不力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体育教师负完全责任。 三、体育教师上课时间和活动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因离岗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责任者负责。 四、学校教导处要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体育课、安排学校运动会、冬季长跑等体育活动,统筹考虑学生人数、场地、时间、活动项目等,以确保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 五、在组织学生做课间操时,政教处一定要安排专人管理,集队速度不宜要求过快,禁止学生在楼梯、过道互相追逐打闹。 六、教师要教育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教师的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设备和损坏体育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校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定期检查维修体育设施,如:铁网围栏,篮球架、健身器材、单、双杠、电器开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八、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教师要在报告的同时,积极组织将学生送往就近医疗点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