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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县司法局起草了《莒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4月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反馈县司法局。
通讯地址: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司法局(邮编:276600)
联系电话:0539-7212451
联系邮箱:jnxsfj@ly.shandong.cn。
莒南县司法局
2026年3月2日
莒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1、莒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承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2、莒南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修编(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莒南县乡村振兴片区总体规划(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
3.《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20〕10号)
4.《临沂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临政办字〔2023〕74号)
一、《目录》编制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通过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策的计划性,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目录》编制过程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司法局启动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1月份,县司法局发布《关于报送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向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征集2026年拟提交县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本单位职责,向县司法局报送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我局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衔接,对决策事项建议进行了论证筛选,形成了《2026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三、《目录》的主要内容
莒南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3件,分别为:莒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承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莒南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修编(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莒南县乡村振兴片区总体规划(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