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关于对《关于继续执行鲁南高铁莒南北站高铁广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的征集结果
时间:2026-07-24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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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23日止,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对《关于继续执行鲁南高铁莒南北站高铁广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位群众咨询充电车位优惠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3号)、《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临发改成本〔2022〕370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征求意见稿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新能源汽车牌照并入场充电的车辆停放收费制定了减免政策:对进入鲁南高铁莒南北站高铁广场充电的新能源汽车,连续停放不超过4小时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如新能源汽车进入高铁广场停放但不充电的,执行普通车辆优惠政策。目前由于高铁广场缴费系统与充电桩交易系统无法联网,进场充电的新能源汽车离场时,需向工作人员出示充电消费记录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特此说明。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