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流水号 20230516001
姓名 **
写信时间 2023年05月16日
信件内容 请问如果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偿还购房商业贷款,这样会被计算进公积金使用次数吗?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3-05-19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转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如果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偿还购房商业贷款,这样不会被计算进公积金使用次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计算次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使用2次,禁止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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